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法制园地 > 普法活动 > 正文 普法活动
    绥化学院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
    发布者:刘鹏程 来源:  日期:2013-01-10 00:00:00

    为贯彻落实《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(2011-2015年)》,深入开展、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,我校特制定《绥化学院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》。

    一、指导思想

   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,坚持以人为本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的目标和任务,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,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、与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、与社会主义法制实践相结合,全面推进依法治校,依法治教,促进学校科学、和谐发展。

    二、工作目标

    结合“十二五”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发展目标和改革建设的实际需要,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,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,增强管理人员依法执政能力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;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,促进师生员工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全面推进依法治校、依法治教的进程。

    三、工作原则

    1.坚持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。紧紧围绕学校“十二五”规划总体目标,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。

    2.坚持以人为本、服务师生。始终坚持为师生服务的根本宗旨,从师生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着力解决师生关心的法律问题。

    3.坚持求实创新,与时俱进。认真研究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措施,把握师生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,不断创新工作形式。

    4.坚持从实际出发,分类指导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,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,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    四、工作任务

    (一)进一步深化“法律进课堂”活动。

    按照《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》要求,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,进一步统一思想,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开展公民意识教育、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、自由平等、公平正义理念,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重要载体,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,进入课堂主渠道,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、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    1.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要按照法治理念、法律原则、法制常识、一般性法律知识和专门性法律知识的梯度,循序渐进安排相应教育内容,突出公民意识的教育,着重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。要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,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,大力提倡和推广辩论式、讨论式、实践论的“三论式”教育教学方法。

    2.突出宪法教育。要使学生增强宪法意识、公民意识、爱国意识、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,形成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,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、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,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。

    3.加强法制教育。要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,积极推进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,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。

    (二)进一步深化“法律进校园”活动。

    要大力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,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。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、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,针对学校工作特点,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大力提高学校管理人员与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,提高依法管理学校、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意识与能力,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、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意识与能力。

    1.突出基本法律法规学习。要深入学习《宪法》和国家基本法律、法规,学习民法、商法、行政法、社会法、刑法、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原则与一般规则。 在大学生中开展以“学法律、讲权利、讲义务、讲责任”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,重点开展《宪法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、《刑法》、《民法》、《教育法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合同法》 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 、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,以及校规校纪、校园安全等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,大力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、权利义务意识,使遵守法律、崇尚法律、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,使大学生成为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的合格人才。

    2.突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。结合师德建设,加强 以《教育法》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其他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。重点学习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职业教育法》,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观念教育,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依法参与校园管理的能力,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。

    3.突出有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。

    要重点加强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行政复议法》、《国家赔偿法》、《保密法》《档案法》等法律的宣传教育,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治教能力和其他管理人员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的水平,努力实现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,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战略目标。同时,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、环境和生态保护、推进科技进步、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、保护知识产权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,提高教职员工自觉知法守法的意识,促进教职工依法行使权力、履行义务,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,形成遵守法律、崇尚法律、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。

    五、措施与保障

    1.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与保障机制。学校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。成立绥化学院“六五”普法、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,党委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,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,统筹规划、领导、协调全校“六五”普法教育工作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,负责处理日常工作,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。各院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,认真组织实施普法工作。

    2.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,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。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提供宣传教育材料、开展相关培训及活动。

    3.利用法律专业及专、兼职教师,组建法律宣传员队伍,专门聘任法律宣传顾问,起到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、法律服务的双重作用。充分发挥法律专业、学生处、工会、团委、学生社团等综合性部门的作用,形成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工青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
    4.依法制定和完善学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,实现学院管理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。依据国家和地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,淘汰原有制度中相冲突的条款,调整原有制度中不尽一致的条款,在原有制度中增加相应的新条款或重新制定有关规章制度;加强民主管理,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,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、决策和监督程序,实行校务公开。

    5.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,开展法律咨询、法律知识竞赛,举办法制图片展览,充分发挥《学报》、《校报》、宣传栏、校园网、校园广播等载体的宣传教育作用,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。强化教职工、学生、学校和家庭“四位一体”的普法工作机制,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;充分发挥政治理论课作用,思想政治理论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,使法律、法规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出现在课堂,让广大学生参与其中。充分发挥工会、团委等群体组织在联系广大师生员工方面的优势,依靠他们来调动各自所联系群体的积极性,形成全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。充分发挥学校保卫处在整治校园环境、维护校园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,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,从而达到普治并举,整体推进。

    六、工作步骤与安排

    我校“六五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,到2015年结束。共分三个阶段:

    1.宣传发动阶段(2011年下半年):

    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》的要求,制定我校“六五”普法规划,并将我校“六五”普法规划报省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和学校的要求,制定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计划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
    2.组织实施阶段(2012年至2014年):

    根据学校“六五”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、任务和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并做到部署及时、措施有效、指导有力、督促到位,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。

    3.检查验收阶段(2015年):

    各单位结合各自的目标、任务和要求,对本单位“六五”普法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,并进行总结;学校将对全校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、总结、评比,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。考核验收主要内容:普法机构、人员、经费及落实情况;普法规划的制定、落实情况;学法笔记和普法宣传情况;普法教材、资料征订和学习情况、普法工作文档管理情况;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;学用结合,依法治理情况等。在此基础上,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工作。

上一篇:教育部关于印发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的通知